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目标,以打击突出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将在不同季节实施不同执法行动。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印发了全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计划,明确全年执法任务、执法时间、执法方式等,提出在落实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基础上,持续保持并加强“严打”的高压态势。专项执法计划重点从突出“四季攻坚行动”和落实两项制度专项行动两方面着手,将任务细化到每季和专项。
春季实施“控尘”行动:运用无人机飞检、移动空气质量监测车精准定位技术,开展扬尘防控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春季建筑场地、物料堆放场、施工道路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区域。
夏季实施“截污”行动:组织开展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行动,邀请行业专家和第三方在线监测专家辅助执法,严厉打击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使用违规药剂或干扰剂、污染物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
秋季实施“治废”行动:重点针对石油化工、煤化工、油气田开采、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冬季实施“治霾”行动:重点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在线监测数据质量、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无组织排放等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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