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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起乌鲁木齐市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 预计本月30日起逐步恢复各项业务

时间:2021-08-04 14:06来源:天山网 作者:超雄 点击:
8月16日零时起,乌鲁木齐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预计8月30日零时起,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提醒:乌市各参保单位、个人,请提前办理好相关业务。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此次
  

  8月16日零时起,乌鲁木齐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预计8月30日零时起,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提醒:乌市各参保单位、个人,请提前办理好相关业务。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此次各项医保业务暂停办理,主要是由于乌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医保相关业务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期间,系统切换停机。

  8月16日零时起,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所)将暂停办理各项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也将终止医保经办服务;全市税务部门暂停所有医保相关缴费业务。

  8月20日22时起,全市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将暂停各项医保(含本地和异地)结算业务,全市各级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将暂停工伤待遇结算业务。

  对于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办理的业务,参保单位和个人需提前办理。

  8月11日零时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完成自主缴费或在代扣的银行卡存够足额的参保费用。

  8月10日19时前,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完成人员新增、减少、在职转退休、基数变更等业务。

  8月16日零时前,参保单位需在税务平台完成所有医保相关缴费业务。

  医保特殊慢性病就诊患者要及时到就诊定点医药机构,根据病情、病种,开具一至三个月的药量;不具备出院条件的在院患者,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做好费用结转处理;其他就医、就诊事宜根据定点医疗机构通知、通告办理。

  不具备出院条件的在院工伤职工患者,由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及时做好费用结转处理;其他工伤门诊就医、就诊事宜根据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通知、通告办理。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恢复正常办理时间将在“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如遇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在“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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