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银龄讲学计划”2021年计划招募4500名讲学教师,其中新疆180名(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银龄讲学计划”的实施目的是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
招募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
讲学教师在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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