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新疆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吐古青布拉克边境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并移交昭苏县野生动物救助站。
民警正在给猫头鹰幼崽喂食。新华网发 江海涛摄
5月25日,边境派出所民警收到当地群众送来的一只幼鸟,经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这个‘小家伙’在地上扑腾半天也没飞起来,经过仔细检查,发现翅膀受了伤,于是暂时将它喂养在派出所内,待它伤好后就会将它放飞。”派出所副所长曾建说。
派出所副所长曾建正在安抚猫头鹰幼崽。新华网发 王泽摄
猫头鹰系鸮类鸟的俗称,学名有短耳鸮、红耳鸮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夜行性鸟类,是一种益鸟。由于猫头鹰幼崽身上有伤、体积较小、无法飞行,民警只能将它喂养在派出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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