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聘任的28名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
为加快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积极有效、多员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作用,强化公众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决定在社会各界聘任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侯卫婷 摄
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戴武军表示,生态环境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大家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参与者、监督者,也是良好生态环境的直接受益者。生态环境保护不仅仅是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受聘的同志们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社会监督员的职责,广泛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胆检举环境违法行为,扩大环境保护宣传,及时反映环境执法情况,充分表达群众的环境诉求,真正发挥好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受聘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表态发言。侯卫婷 摄
聘任的28名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中,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科研院校的科技人员和教授,还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环保热心人士及新闻媒体记者,社会联系广泛,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将是新疆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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