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患者急难愁盼问题,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进自治区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确定5所用血医疗机构开展“血费直免”试点工作。
5月18日12时许,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住院处结算窗口,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患者席真(化名)办理了“血费直免”手续,成为全疆首位在医疗机构办理患者本人“血费直免”的受益人。由于是本人报销,席真只出示了自己的献血证。
根据“血费直免”试点要求,自治区中医医院组织多部门建立起该院与乌鲁木齐市献血办公室的一体化网络报销系统,设置“一站式”血费出院直报窗口,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
“献血者或代办人只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就可以办理血费减免全部手续。”自治区中医医院输血科主任李清说,“无偿献血人员报销需提供本人《无偿献血证》、身份证和相关报销凭证,无偿献血人员配偶和直系亲属报销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据了解,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也已启动“血费直免”试点工作。
下一阶段,新疆将建设统一的“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直免系统”,将全区二级及以上用血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和全区各级血站,全部纳入血费直接减免和血液信息医院联网范围,确保今年10月30日前,实现全区血站与用血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信息互联互通,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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