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从4月22日起,新疆同全国一道全面开展困难残疾人生话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就近在全国任何一个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要求,两项补贴“跨省通办”采取“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在补贴申请环节实施“跨省通办”,审核审定及资金发放仍由户籍地负责,并未改变以残疾人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核制度。各地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由于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已覆盖至全国各地,每个地区既可能是受理地,又可能是业务属地。作为受理地,要及时录入补贴申请信息和相关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残疾人户籍所在地;接到办理结果反馈意见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作为业务属地,要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工作。
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户口本和低保证均可向新疆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新疆户籍居民也可在全国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实施两项补贴“跨省通办”,突破以往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领补贴的地域限制,逐步解决残疾人申领补贴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暖心贴心的服务,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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