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自本月起,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哈郑直流)的配套新能源电量可参与新疆电力市场专场交易,改变了“疆电外送”配套新能源电量不能参与疆内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现状。
今年初,针对哈郑直流配套新能源电量,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试点组织了1批次新能源调峰替代交易,成交电量3088万千瓦时,市场反应好于预期。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市场反应,确定自8月起每月4日组织哈郑直流配套新能源电厂和疆内自发自用的燃煤自备电厂进行专场调峰替代交易。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部专责赵海岭表示,哈郑直流配套新能源电厂装机容量达918万千瓦。8月4日组织的专场交易上,帮助这些新能源电厂成交电量9054万千瓦时。预计通过专场交易今后每月可实现消纳新能源电量1亿千瓦时左右。新能源调峰替代交易,既增加了新能源企业发电量,又降低了燃煤自备电厂发电成本,实现了多方共赢。
今年上半年,交易中心累计组织54批次电力市场化交易,其中新能源成交量1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3600家各类市场主体从中受益,极大地促进了新能源发展和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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