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后,我们村将敬老养老、移风易俗等多项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做得好的公示表彰,并给予各种奖励;有欠缺的,我们督促帮扶。现在,我们村的村风民风越来越好了。”7月3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东城镇沈家沟村党支部副书记孙立仁高兴地说。
2020年7月1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区首部县级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旨在重点治理全县各种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尚。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武彦琳说,《条例》是木垒探索道德入法、德法共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具体立法实践。《条例》施行一年来,通过将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将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从而以法治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形成,木垒城乡居民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公共秩序、人居环境都有了明显改善,文明行为在木垒城乡已蔚然成风。
乡村文明 提升软环境
6月17日,走进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英格堡乡月亮地村,土墙灰瓦、青石板路、蓝天和远处的雪山,构成一幅清新的美丽乡村生态画卷。
记者在村口的“游客须知”提示牌上看到,“景区提倡文明行为,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被写在了第一条;村里古戏台前张贴的村规民约,也对“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作出了约束性规定。
月亮地村党支部书记闫向福说,村里大力宣传《条例》,通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清洁家园、美丽庭院,教育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杜绝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现在村子环境美了,游客多了,村里的民宿客栈发展到25家,生意越来越红火。
当天上午,在月亮地村的“老军人客栈”,店主赵思龙和妻子杨建秀正为游客准备午餐。“今天中午我们要接待两批游客,一批来自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另一批从昌吉市过来。”杨建秀说,她会在订餐电话里询问游客人数,引导游客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点餐,实行“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此外,在服务游客的过程中,自己也会提倡文明旅游,主动宣传垃圾分类,劝导制止乱涂乱画、踩踏花草、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
“今年进入旅游旺季,村里民宿、农家乐游客爆满,旅游收入实现大幅增长。”闫向福表示,月亮地村聚焦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建设,积极营造良好旅游环境,打造一批精品民宿,提升旅游服务品质,让文明成为月亮地村最美的一道风景。
“让村民把‘旅游饭碗’端得更稳、吃得更香,《条例》提供了良好的保障。”闫向福说。
武彦琳说,制定《条例》是木垒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现实需要。通过立法,把一些文明行为的基本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这也是木垒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条例》的施行,不断提升全县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为旅游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软环境。
移风易俗 培育新乡风
“过去谁家要是办个喜事,能连续摆几天酒席。这确实是铺张浪费,既折腾事主,又花费钱物,很让人头疼。”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东沟村党员海拉提别克说,“现在通过建立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将喜事新办、丧事从简这一做法制度化,一旦有人违反,将进行全村通报。”
武彦琳介绍,目前,木垒各村都依据《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村规民约。各村都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倡导移风易俗,对过去红白事大操大办、索要彩礼、民间高利贷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全面培育风清气正的时代新乡风。
今年2月,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照壁山乡南闸村92岁的韩秀英老人去世。老人在世时家里五世同堂,人口众多,按照过去的习俗,葬礼必须办得“风风光光”。得知老人去世的消息后,村干部第一时间来吊唁,并劝导老人亲属按村规民约简办丧事。最终,在新风尚引导下,老人的丧事从快从简操办。
“少吃一顿饭,亲情不会淡。丧事简办、移风易俗,既照顾了我们的心理感受,又体现了文明节俭的新风尚,我们都赞成。”韩秀英的家人说。
武彦琳说,去年以来,木垒通过法治宣传、加强监督,抓好《条例》的实施,并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开展文明评选活动等,引导城乡居民提升整体文明素质,各种不文明行为显著减少。
志愿服务 传播文明理念
6月27日早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刘帅,来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第三小学附近路口执勤,对驾驶机动车乱占道路、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这时,一辆出租车由西向东驶过路口,由于阳光刺眼,司机未看清楚路面标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条例》相关条款,刘帅对司机马晓刚进行了批评教育。马晓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作为志愿者参加20分钟交通文明劝导的社会服务。
“参加志愿服务后,我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有了更深的认识,以后驾车上路会更加注意安全。”马晓刚说。
“《条例》颁布施行后,我们就如何界定不文明行为和交通违法及适用的执法处罚方式进行了细致研究。”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吴双说,依据《条例》有关规定,交警部门灵活采取处罚和参加社会服务相结合方式,让道路交通违法者变为交通管理“临时志愿者”。这种柔性处罚方式,既让道路交通违法者乐于接受,也有助于居民增强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
“因违反《条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自愿申请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武彦琳说,《条例》的这些规定,变处罚不文明行为为鼓励文明行为,发挥了积极的正向引导作用。
在木垒,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6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成为宣传《条例》和倡导文明行为的好平台,推进《条例》贯彻落实。
人人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木垒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县各级志愿服务队累计开展志愿服务22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7万余人次,服务内容逐步从讲文明、树新风拓展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力促进了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法眼
德法共治促乡村文明
盖有军
曾经,在很多人印象里,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是一个地处偏远、贫穷落后的地方。但如今,人们再到木垒乡村,所见之处,民富村美环境优;所闻之事,尽显文明新风尚。正如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县委书记李武所言:曾经的偏僻凋敝之地,如今是各界人士口中的“天山木垒,养心的家”。也正是如此,这几年木垒全域旅游遍地开花,各地游客纷至沓来。
木垒乡村巨变,得益于各种措施的多管齐下,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德法共治,促进德法相济,移风易俗树新风,持续推进乡村文明建设。
一方面,木垒持续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系列活动,扎实开展文明户评选和公民道德评议活动,以道德规范的力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践行文明新风;另一方面,将移风易俗规范化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并通过出台相关规定和条例,探索道德入法、德法共治,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将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以法治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
当前,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社会文明进步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部分地方依然存在一些不文明行为。从木垒坚持德法共治,推动乡村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中,我们看到,通过立法的方式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规范和约束社会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符合当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实践证明,通过把一些基本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新时代农牧民素质和乡村文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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