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红本本’,年年能分红。这几年,我家光靠分红,每年就有上万元收入。”5月19日,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小渠子一村村民刘新花拿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权证,开心地对记者说。
在刘新花看来,改革让村民真正成了村集体的主人,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回报。
“目前,昌吉州已在全疆率先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州近70万村民成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组织的股东。”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政研室主任、深改办常务副主任鲁志荣告诉记者,2016年,昌吉州承担了全疆首批4个试点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探索形成了“资产增值型、资产分红型、资产扩张型”3种改革模式。2017年,昌吉市承担了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县市试点任务,为全疆乃至全国整县市推进改革提供了样板。2019年起,作为全疆唯一的改革试点,昌吉州承担了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州(地、市)推进试点任务。目前,这项改革工作已圆满完成。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昌吉州共核实村集体资产总额76.76亿元,全州463个行政村都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合作社成员69.28万人。
2016年,小渠子一村被确定为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村里成立了全疆首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全村165户、407位村民成为合作社股东。村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杨炳荣介绍,村上通过开发租赁商业办公楼和商铺、创办创业基地、经营食品产业园等,使村集体资产“滚雪球”式增长,村民分红逐年增加。2020年底,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过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户均分红近万元。
“改革让资源变成了资产、资金变成了股金、村民变成了股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壮大,也大大增强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的内生动力。”杨炳荣说。
鲁志荣介绍,到去年底,昌吉州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组织累计分红达4000余万元。昌吉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性地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整体推进,形成“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去年底,昌吉州“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助推乡村振兴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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