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兵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以及支持政 策等,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职工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兵团将按照“保基本”及向南疆师市倾斜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和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先对建成年代较早、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更多关注困难群体,优先考虑退休职工多、老年人比例高且养老设施不达标、历史遗留问题多的城镇老旧小区。
今年,兵团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4个,惠及1.8万户居民;到2022年,兵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改造后的小区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到“十四五”末,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纳入改造规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意见》明确,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居民出资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政府资金重点支持基础改造内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吸引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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